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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保安协会

保安知识
保安基础理论知识一
发布日期:[2014-8-6 9:51:50]   点击量:4598  来源:泰安市保安协会

1、什么是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是指为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安全需求,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由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提供的专业化安全防范服务及相关服务。
2、保安员应具备什么样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保安员应具备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保安员应具备的业务素质:了解法律基础知识,有关保安管理政策、规定;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理问题的能力;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具备一定的防卫和擒敌技能,即基本徒手攻防技能,带离技能和解脱技能。
3、保安员有什么职权?
一般情况下,在保安员的勤务范围内,保安员有下列权限:(1)按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勤务范围;(2)对出入勤务范围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收、检查;(3)执行一般任务时,可以佩带和使用配备的橡胶棍等非杀伤性的防卫器械,执行押运任务时,可根据需要,按照国家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武器装备;(4)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劝阻、制止、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送交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5)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和其他现行犯罪分子,有权抓获,扭送公安机关,对行凶、报复的,有权进行正当防卫;(6)对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存证据、维持现场秩序,并向公安机关提供自己所了解掌握的案件有关情况、协助查处;(7)按合同规定,对客户单位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客户制订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8)有权向公安机关反映安全防范情况,提供违法犯罪信息,配合、支持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一发执行公务。
4、保安员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保安员有下列职责:(1)执行门卫、守护、巡逻、押运、随身护卫、人群控制、技术防范、安全咨询等保安服务任务;(2)利用科技手段和设备执行保安服务任务;(3)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客户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4)落实防盗、防火、防爆炸、防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发现值勤区域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客户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置。(5)保安员对执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5、保安员执勤中应当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理财务;(3)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4)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5)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6)为客户追索各类债务或者解决劳务纠纷;(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6、什么是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保安员分为哪几级?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是指由公安部、劳动部指定颁布的明确保安能力、职业条件、工作要求等内容的国家职业规范。
共设5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5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4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3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1级)。
7、保安员职业守则的内容是什么?
保安职业守则内容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熟悉业务;掌握技能,强健体能;文明值勤,热情服务;见义勇为,奉献社会;恪尽职守,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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