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泰安市保安协会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保安协会会员申请入会和重新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8-6 10:38:38]   点击量:5293  来源:泰安市保安协会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保安协会
会员申请入会和重新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保安从业单位和热心保安事业的各界人士:
  中国保安协会是依法设立的全国保安服务行业的自律性社会团体。自2004年以来,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在公安部、民政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方保安协会、公安机关保安工作主管部门和会员、理事、常务理事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公安部总体工作部署和保安服务业发展需要,在参与保安立法,推进保安服务公司改制,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评优创先活动,加强宣传和理论探讨,组织保安专业培训,开展对外交流考察,举办国际博览会,规范保安服装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保安服务业的健康发展,赢得了广大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从业人员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中国保安协会章程》规定,经公安部、民政部批准,中国保安协会拟于2012年5月下旬在北京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开会时间另行通知)。现就会员申请入会和重新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拥护《中国保安协会章程》,愿意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保安服务公司、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保安教育培训机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保安装备技术研发生产企业,以及支持保安服务业发展的单位;各地保安协会;保安从业人员、政府部门保安监管人员、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学者和关心支持中国保安服务业发展的外籍人士,均可自愿申请加入中国保安协会。
  二、新申请入会的单位或个人和现中国保安协会会员均需填写《中国保安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重新登记)表》或《中国保安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重新登记)表》(见附件1、2,以上表格均可从中国保安网下载),并于5月10日前报送中国保安协会。单位会员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同时分别提交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复印件同时加盖本单位公章。单位会员是社会团体的,需提交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同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会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打印此页】 【顶部】【关闭】